国家林业局《编案与实施纲要》国家林业局文件林资字[2006]227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XX省、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积极推进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导各地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依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本区域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二、各地要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准则,以本《纲要》为指导,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确保编制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各地要选择不同森林类型的经营单位,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验示范,并率先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为其他单位提供借鉴
1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纲要》,请将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国家林业局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2附件: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一、总则第1页共15页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我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规范和引导森林经营主体科学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纲要
2、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营主体为了科学、合理、有序地经营森林,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森林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编制的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对生产顺序和经营利用措施的规划设计
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营主体和林业主管部门经营管理森林的重要依据
编制和实施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