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整治督察汇报根据汕金府办〔20XX〕169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20日,区政府在全区部署开展“三项整治”(即:“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废旧品收购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2月3日上午,区政府组织由区委督查室、综治办、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相关人员组成的督导组,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台账及上报的排查情况数据进行了检查,并抽查了金厦街道和石炮台街道的“三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从检查情况看,“三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按照《区火灾隐患“三项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迅速开展动员部署,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到人
各街道办事处基本按照整治标准和“两个一律”的要求开展整治,对存在较多消防安全隐患的社会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责令改正,并建立工作台账
金厦街道联合当地派出所、工商所等相关部门对管辖范围消防安全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行动,整治效果明显
经过10多天的整治,截至12月3日,全区共排查出“三合一”场所61家,整改合格42家;排查出废旧品收购点50家,取缔1家,整改合格6家;排查出出租屋34家,整改合格5家
全区火灾形势稳定,“三项整治”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二、存在问题督查组在检查抽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工作仍不够到位,工作人员对整治标准和要求的理解仍存在偏差,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部分单位上报排查整治工作数据不准确、不及时
截至12月3日17:30,金砂街道、鮀莲街道没有按要求上报“三项整治”排查统计表;个别街道“三合一”场所排查数据为零,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摸查不细致、工作不到位现象;(二)部分单位排查整治工作人员未能认真学习领会“三项整治”的标准和要求,工作过程中存在业务生疏,指导不当第1页共2页及放松标准,把关不严等现象;(三)各单位在整治行动中未能加强沟通合作,没有做到联合执法,形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