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消费教育实施意见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赋予的职能,进一步推进国民消费教育事业,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根据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精神,就开展**市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通过深化《消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建立相关消费教育平台,按照“政府引领、消委牵头、部门联手、齐抓共管”的原则,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费教育,争取用3—5年的时间,在我市初步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的国民消费教育网络体系。二、教育对象(一)在校学生的消费教育通过教育部门将消费教育纳入学校基础教育、素质教育之中,建立一整套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全面、科学、完善的消费教育体系,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的开设消费教育课程,使在校学生从小接受消费教育,培养良好的消费观念。(二)社会成人的消费教育1.通过人事部门将消费教育纳入公务员和机关事业编制人员素质教育,有组织、有计划、系统的开展科学消费知识和新消费理念教育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2.通过工会将消费教育纳入职工技能教育,针对职工教育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和接受、理解能力等,编写提高消费技能、技巧和个人修养方面的消费教育教材及资料,循序渐进的提高职工的消费知识水平和消费能力。3.通过社区将消费教育纳入群众生活常识宣传,普及科学的消费知识,倡导健康的消费习惯、消费方式,促进广大消费者树立理性化的消费理念。4.通过协会(以个体、民营协会为主的行业协会)将消费教育纳入企业教育工作,引导企业真实、正确发布商品信息,宣传新产品知识,强化自律,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5.通过乡镇(村)将消费教育纳入普法教育,普及《消第1页共3页法》等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三、教育方式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方式有。消费教育培训、消费知识宣传、真假商品识别、名优产品展示、商品实物比较试验、消费维权成果展示和多媒体电教等。1.建立消费教育讲师团。邀请专家(部门)参与消费咨询、讲座等消费教育活动。2.在社区和大型商场建立消费教育服务工作站,形成消费教育和消费维权的基层网络。3.与12315指挥中心紧密协作,在商品检测、比较试验、信息发布等方面资源共享,及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消费信息。4.建立消费教育网络,与工会、社区、协会、乡镇、人才交流中心联合开展消费教育,采取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5.建立市消费咨询服务中心,消费者可从中查阅资料、看录像、听讲座、进行咨询,举办真假商品识别展等。6.创办国民消费教育刊物,发布消费警示,公布消费调查、比较试验结果,提供消费信息,引导科学消费。四、工作职责市消保委。主要负责制定消费教育工作规划,承办国民消费教育中心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开展消费调查、比较试验,发布消费警示,提供消费信息。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国民消费教育中心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对市场经营主体的《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督促其履行好《消法》赋予的义务;抓好识别真假商品知识的宣传,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与抽查结果的信息发布。市教育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开展消费教育工作,参与消费教育平台建设。市人事局。主要负责机关工作人员消费教育,配合储备消第2页共3页费教育师资力量,配合建立各类消费教育专家库。市民政局。主要负责社区居民消费教育的组织指导。市总工会。主要负责企业工会会员、外来民工的消费教育。市妇联。主要负责妇女儿童消费教育工作。市发改委、经委、规划建设局、工商联、个私协会。主要负责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诚信教育,引导其强化行业自律,增强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各乡镇(村)。主要负责农村消费教育。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做好消费教育宣传工作,参与制定消费教育工作规划。市卫生局。主要负责卫生保健常识的宣传教育,督促医疗行业加强自律。市质量技监局。主要负责产品知识教育,抓好真假产品识别知识的宣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正确使用食品药品、识别真假食品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