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和”——近代湖湘人的大同理想在中国儒家传统文化中,“和文化”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追求秩序井然,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的大同社会,一直是士大夫们的理想
进入明清社会以来,社会矛盾不断加深,尤以明朝晚期,土地及财富日益集中少数大地主的手中,贫富分化极度严重,引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运动
大清入关初期,满人对汉人的大屠杀又引发了激烈的民族矛盾
到清晚期,外国列强瓜分中国,又让中华民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
近代社会的急剧动荡,让一代又一代湖湘思想家忧虑万分,从王夫之到魏源到谭嗣同,均纷纷强调“天下和”,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主张和一系列具体措施,以化解当时的社会危机,振兴民族与国家
王夫之十分重视法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他从维护社会秩序的美好愿望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法制思想,其重要内容包括:第一,以稳定社会秩序为出发点的立法原则,包括简明扼要原则、有受株连原则、因时制宜原则、逐步完美原则等
第二,以“三严”:即严以治吏,严以治官,严以治贪
第三,以德导民的守法思路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发挥法律的威力,有效地保证法律的实施,王夫之主张以德导民,以刑辅礼
他认为,法律对于维护统治者的地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也不能忽视道德对人们的教化用途因此,王夫之主张以德导民,增强老百姓的守法观念;同时,他还反对酷刑,主张对罪犯也要进行道德教育,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
在和合观上,王夫之较周敦颐全面得多
他认为和合是万事万物的规律,不仅存在于物质世界的一切过程中,也存在于物质和“理”之间,曰:“太和,和之至也
道者,天地人物之通理,即所谓太极也
阴阳异撰,而其氤氲于太虚之中,合同而不相悖害,浑沦无间,和之至矣
未有形器之先,本无不和,既有形器之后,其和不失,故曰太和
”“太和之中,有气有神
神者非它,二气清通之理也
不可象者,即在象中
阴与阳和,气与神和,是谓太和
”“天地以和顺而为命,万物以和顺而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