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灵方三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橡胶膏剂药品等研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我局于2012年10月11日受理了重庆灵方三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单位提交的橡胶膏剂药品等研制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建设项目名称橡胶膏剂药品等研制生产项目建设地址重庆市荣昌县板桥工业园区灵方大道8号建设单位重庆灵方三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中药拣选车间、洗药车间、润药车间、切药间、包装、粉碎、中药提取浓缩间、收膏、橡胶涂布车间、均质乳化间、罐装间等)、储运工程(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储油罐、危化品库)、辅助工程(纯水站、质检中心、循环系统等)、公用工程(锅炉房及配电室、消防系统等)、环保工程(除尘装置、净化设备、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垃圾站等)、办公生活设施等。拟建项目在依托重庆灵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二期车间(外用制剂车间)及其他构筑物的基础上,全新引进一些设备和生产线,最终形成年产70t饮片、1650万片橡胶膏剂(麝香壮骨膏、消炎镇痛膏、伤湿祛痛膏)、173万支乳膏剂(利拉奈酯乳膏、硝酸咪康唑乳膏、曲安奈得益康唑乳膏)、52万支凝胶剂(布洛芬凝胶)、172万盒栓剂(硝酸咪康唑栓、复方消痔栓)的生产能力。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2万元,占总投资的9.1%。排放标准废气:来自于炼胶、中药提取的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新污染源标准;硫化氢和恶臭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的二类区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废水:经重庆灵方三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与重庆水利投资(集团)公司荣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协商,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的污水中SS、BOD5、CODcr的标准限值分别为150mg/L、180mg/L、350mg/L,其余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排放标准;荣昌县城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的公告》(〔2006〕21号)的相关标准。噪声:建筑工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3类标准。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I重庆灵方三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橡胶膏剂药品等研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分类执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本项目排放的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废气:在对橡胶膏剂粗粉碎处理时,切丝、切片、粗粉碎等工序会产生中药材粉尘,经真空废气收集及旋风除尘系统处理,仅少量排放于密闭间,截留的药粉按危险废物处理;在橡胶膏剂涂布烘烤过程中会产生含大量非甲烷总烃气体,有一定气味,通过集气罩经UV光波氧化处理及活性炭吸附后汇入车间15m高排气筒排。废水:洗药废水、生活污水及设备清洗废水中COD、BOD5和SS浓度较高,先进入公司修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物化+生化),达到荣昌污水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进入濑溪河;其余如锅炉房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污染较轻,可通过清下水管网直接进入雨水系统。噪声:噪声通过减振、消声等措施,可满足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较多,可进行分类处理,送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均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风险:储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