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诲处范文之语数老师任教学科教学综合成绩评定方案为了充分调动广大老师的工作积极性,使老师教学成绩的评价更具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参照教育局学科教学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老师教学综合成绩评定方案
一、评定原则:科学、公平、合理
二、评定方法:综合评价与起点治理相结合
三、评定细则老师教学成绩采纳综合成绩评定法
1、(1)、作用:综合成绩评定法对老师的教学成绩评定更具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
此成绩作为学校老师教学质量的排位、评先评模和奖励依照
(2)、方法:综合成绩评定法按以下方法计算A:平均分分值=班级平均分×30%B:合格率分值=班级合格率×40C:优秀率分值=班级优秀率×30综合成绩=A+B+C2、老师教学成绩的名次排位方法
按教学综合成绩排名
依照当次考试班级学生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及权重分计算总分,按总分对老师教学成绩排位
(1)以下学生成绩计算到班级成绩里
所有定案学生和学生定案后中途转入且班主任同意接收寄读的学生
(2)以下情况学生成绩不计算到班级成绩中A、学生死亡;B、考试期间因公事不能参加考试经教诲处批准并报请学校同意的
C、其它特别情况,经教诲处审核并报请学校同意的
(3)以下情况学生成绩以0分计算到班级成绩里
A、转出、休学、病假、事假等未参加考试的学生
四、考试学校每期将严格组织期中和期末考试1、考试原则: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2、编排原则,学生班级穿插,单人单座
3、监考原则:同年级老师互相监考,任课老师不监考任教班级
4、阅卷:阅卷工作以考试科目老师为主,非考试科目老师协助共同完成
五、说明1、以下情况老师教学综合成绩按当次年级实际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并排位
(1)老师任教原直升的班级
(2)中途新接任班级且接班时班级综合成绩与年级平均综合成绩相差3分(含3分)以内的
(3)中途是新接任班级,接任时班级综合成绩与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