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心得体会2015年2月28日至3月10日,根据我院《关于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我参加了为期一周的集中学习
学习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有关纪律作风的相关文件精神,二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我增强了廉洁司法意识,坚定了理想信念,更新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素养
并且,这次集中学习也让我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使我看清了自己司法为民的能力与现实需要之间的差距,为我今后努力提升能力、锻炼才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
下面谈谈我的四点心得体会
(一)法官要慎独慎微,坚守职业道德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而廉洁是公正司法的基础
廉洁是人民法官基本的行为准则和重要评断标准,也是实现公正的基本保障
没有队伍的清正廉洁,就不可能实现司法公正,一切司法工作也就无从谈起
人民法官是法律的使者,承载着断是非、化纠纷的重任,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要求每名法官必须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确立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廉洁自律、司法为民的道德信念,维护法官职业的尊严,进而维护司法的尊严
司法工作只有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徇私情,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人民法官是否司法廉洁,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
没有廉洁这个根基,公平正义的大厦无从建立,人民司法事业无法得到充分的发展
要廉洁就要自律
一直以来,廉洁自律是为一体,只有自律才能廉洁
即注意自己的言行
司法人员应纳言敏行、深居简出、清心寡欲,切忌因言行不慎而让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
“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贪念毁名节
”,不要认为拿点小烟小酒无伤大碍,要防微杜渐,要坚决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
即加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
能够按照党中央以及各级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检查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