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第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记录学习时间:2014年11月28日下午4:50—5:30一、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确立了一个总目标,明确五个体系总布局,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个任务
一个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五个体系总布局: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六个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依宪治国全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党内法规全会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法治政府全会指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全会指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法治体系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司法公正全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