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实验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榆阳区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科学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和合作能力、运动和健康以及审美与表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和引导全体学生不断进步,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
二、组织机构:1、成立“榆林实验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呼宁副组长:白恩省张鹏飞崔水利安瑞珑组员:冯云任红兵杜飞飞康建平赵文宁胡雷杰领导小组职责:⑴根据教育局意见,制定本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
⑵认定学校评定工作小组成员
⑶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在评价过程中接受投诉与举报,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成立教师评价小组
组长:班主任组员:任课教师以3位教师为一组,组成各班教师评定小组;此小组按班设定,每班设一个小组
教师评定小组职责:根据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对班级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成立学生评定小组
组长:班长组员:班级按男女比例、各个层次成绩的学生代表、班级或团队干部组成班级五人民主评议小组
五人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由选举产生,须经全班师生公认一致通过,公示一天后,无异议,才能成为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履行职责对各项采分点进行打分
小组除五人外,再增设一名替补成员
当组内成员涉及到为自己打分时,采用回避制度由替补成员补充组成五人小组对组内成员进行打分
小组打分时,须有学校中层干部在场进行监督,确保小组评议的公正性
学生评定小组职责:对学生评定小组内成员的综合表现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定
三、评定的具体内容(一)维度及要素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