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中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条例一、成立学生社团组织的目的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文明、健康、活泼向上的文体活动,给学生搭建一个培养个人兴趣爱好,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
同时培养学生组织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意识,培养学生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在校园内营造一种浓厚的、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开创学校德育工作的新局面,特允许在校园内成立各种学生社团组织,并定期开展各种活动
二、学生社团组织的性质学生社团组织是校内学生自发成立的非盈利性的、健康的、有着较完美的制度及组织机构的校园学生团体
学生各社团组织隶属于学生会
由学校德育处直接管理
平时日常活动主要由名誉会长(教师)和会长、副会长负责组织实施
1、各社团组织及成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反对邪教,不搞封建迷信,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一切非法的、不健康的活动
2、各社团组织决定成立之前,必须制定本协会章程、各项制度和规定,机构人员组成
本学期详细活动计划及各项保障措施
必须聘请至少一名学校相关教师作为本社团组织名誉会长
3、将上述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学校德育处,必须经学校德育处审查批准后,才能开始发布公告,招收会员,并开展活动
4、各学生社团组织本着自愿的原则,只能限定在本校范围内招收会员,在社团组建成立后,要将全体会员的姓名、性别、族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所在班级汇总打印,上报德育处备案
并随时上报变动情况
5、各社团组织开展活动前,要提前一周将下周活动安排以书面形式上报德育处审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活动
如遇到困难可向德育处提出协调申请
6、各学生社团组织不得以各种借口向学生收取钱物,如活动中确实需要经费,可由会长提出书面申请,名誉会长签字同意,报德育处协商由学校给予解决
如自己能够联系到企业、商家赞助,必须报德育处审批,且资金、账目由德育处统一管理
7、各社团的会长为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