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用字心得[最终版](一)机关公文用字规范的有关规定1.《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第五章第十六条起草公文应当做到:(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2)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3)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4)开门见山,文字精练,用语准确,篇幅简短,文风端正。(5)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公文中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6)文种、格式使用正确。(7)杜绝形式主义和繁琐哲学。2.《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3)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4)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第1页共5页(6)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l)”。(7)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9)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汉字数字的“○”是一个空心圆圈,在“插入”的“特殊符号”中找,不能用阿拉伯数的“0”和英文字母“o”。如二○○九年不能写作二00九年和二oo九年。3.公务用字须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名称牌(招牌)、标志牌及标语、广告、大型活动等各类用字应使用规范字。党政机关名称牌(招牌)的规范要求是。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党政机关招牌设计和悬挂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手书字、外国文字,不得出现字型不规范的字。(1)企事业单位名称牌(招牌)的规范要求是:①汉字规范。印刷体或手书字完全规范(手书字中若有繁体字、异体字,须在醒目位置配放规范汉字副牌)。②汉语拼音按照《汉语拼音正词法》书写正确。③外国文字书写正确,并与中文配合使用,中文置于主要位置。(2)其他公务用字应使用规范字:①公文文头、信封、便笺、文件袋、档案袋、印章用字要规范。②各单位发出的奖牌、奖状、证书用字要规范。③内部印刷品、文件用字要规范。④网络、网页用字要规范。⑤公务员名片用字要规范。4.公文序号标点须知第2页共5页(1)“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后面用逗号(“,”)。(2)“一”“二”“三”后面用顿号(“、”)(3)“1”“2”“3”和“a”“b”“c”后面用齐线墨点(“.”),而不该用“、”或其他。(4)序号如加括号,如:(l)(2)(3)(一)(二)(三),后面不加逗号、顿号或齐线墨点。5.公文发文号的正确使用公文发文号中,年份外的括号应用“〔〕”而不用“”或“"如:语委办发(2011)6号(错误),语委办发〔2005〕6号(正确)6.汉语拼音注音的正确使用(l)大小写。句子的首字母大写;诗行的首字母大写;专有名词每个词首字母大写;标题可以全部大写。(2)分连写。词内连写,词间分写。(3)商品包装、广告应当使用汉字或汉字与汉语拼音混用,不得仅使用汉语拼音。(4)纠错举例错误一:不分音节连写中国永康五金博览会zhonggu0yongkangwujin-bolanhui正确用法:拼音应以词为单位对应中国zhongguo永康yong-kang五金wujin博览会bolanhui7.正确区分连接号和破折号(1)凡文中使用连接号的应使用“~”而不是用“——”或者“—”;(2)凡文中使用破折号的应使用占两个空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