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全体教职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请假
因病、因事、因公请假,应持相关证明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教职工请假应在分别向年段、处室负责人申明后,向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写明事由,按级核准,方可离岗
未经请假擅自离职或请假尚未获批准而离职,以及逾期不归的请假者,均为旷职
3天以内(含3天,下同)的假期,由所在年级(科室)负责人审批
3天以上(不含3天,下同)15天以内的假期,由校长审批
15天以上、3个月以内的假期,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批准,在校内公示
除有明确规定的假期或重大疾病外,如婚假、产假、癌症、在传染期的肝病、肺结核等,一次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60天
3个月以上的假期(产假除外),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人事科登记,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审批,并在教育网公示
全年事假累计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对有特殊情况,如本人是独生子女,直系亲属重病需外出陪医或陪院看护等,经教育局同意可适当延长假期
教师在经过学校批准的短期培训期间,享受在岗教师待遇
教师以提高学历为目的脱产进修,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进修学习人员,凭录取通知书、缴费单、文件等相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离岗学习期间,每学期必须书面向学校和教育局报告一次学习培训情况,工资由县财政局扣发
学习期满,按时返回原单位工作的进修学习人员,由学校一次性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并办理销假手续
15天以上的病假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