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巾帼文明岗自查报告芜湖市社会保险支付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之一,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计发;养老、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业务及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多项工作。中心现在岗职工34人,其中女职工21人,占职工总数的62%;女领导2名,占领导职数的50%。中心于2019年2月创建为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建成三年多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中心以“建文明岗位,树巾帼形象”为口号,积极组织引导女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团结拼搏、勤奋工作,充分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中心各项工作的蓬勃开展,使“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再上了新台阶。2019-2019年创建工作硕果累累,先后获得了“芜湖市第十届文明单位标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2019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分析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2019-2019年市直机关工委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敬老文明号”、“共产党员示范岗标兵”等荣誉称号。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通知要求及考核标准,认真扎实的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备工作体系中心高度重视“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一套完备的巾帼创建工作体系。一是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由妇女委员和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创建活动给予大力支持。二是将活动纳入单位全年工作计划,把创建活动与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创建活动贯穿到窗口服务、政务公开、内控管理等工作之中;把创建、巩固、提高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三是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创建活动的有关文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等方式谋划创建具体方法措施,制定了《芜湖市社会保险支付中心创建“巾帼文明岗”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关于在中心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创建活动意义、目标、程序计划、具体措施等,使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从而形成创建的长效机制,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真正把“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为组织、教育、宣传、服务妇女群众的有效载体,通过不断深化和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提高妇女综合素质、激发妇女创造活力、促进妇女岗位建功。(二)狠抓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1、优化服务环境。为实现岗位有规范、办事有标准、个人形象好、行业风气正的目标,花大力气改善窗口服务环境,以净化、美化、优化为重点,保持服务大厅清洁卫生、整洁优美、舒适安全,物品摆放有序,展示牌(板)规范整齐。同时,完善服务配套设施,修改印制各项业务经办须知,供群众取用。开辟精神文明宣传栏,积极宣传xx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华传统美德,张贴文明温馨提示标志、标识,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2、强化考核监督。中心先后共制定和创新20多项规章制度,完善了管权、管人、管物、管财、管事等重要岗位制度建设,使各项业务工作和窗口服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认真推行《支付中心政务业务公开制度》、《支付中心服务承诺制》、《支付中心首问责任制》、《支付中心服务窗口AB岗责任制》、《支付中心问责制度》等,用制度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按照首问接待、首次办理的要求,对群众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查,做到一次性明确告知受理的所有要求和注意事项;设前后台一站式服务,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同时,推行“三亮”,向社会“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将岗位的工作要求,向服务对象明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办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使企业退休、失业人员在窗口办理业务时更方便快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坚持不懈地开展“服务之星”和“委屈奖”等评优活动,以此来弘扬正气,鼓励先进,特别是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