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方案前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9]112号)要求,省安监局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共同制定了山东省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方案,本方案以防止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及次生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治理尾矿库安全和环境隐患为主要任务,明确了尾矿库隐患治理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1第一章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现状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是维持矿山正常生产的必要设施
近年来,全国尾矿库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且对周围环境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甚至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特别是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死亡277人,失踪4人,受伤33人,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省共有尾矿库(含氧化铝厂赤泥库)444座,其中病库31座
444座尾矿库中,基建库38座、正在使用196座、关闭187座、停止使用23座;三等库11座,四等库38座,五等库395座
我省尾矿库监管任务十分繁重
目前我省尾矿库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安全设计标准低,筑坝方式落后安全设计标准低
尾矿库防洪、抗震及坝体稳定性等安全设计标准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对偏低
多数尾矿库(坝)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筑坝方式落后
我省大多数尾矿库采用上游法筑坝,坝体稳2定性差,筑坝的尾矿粒度细、力学强度低、透水性差、不易固结,造成坝体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