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处置探究计划经济时期,为完成国家事业发展计划和开展业务活动,国有企业出现一些占有、使用的资产以及不直接参加或服务于生产经营的资产,主要包括职工住房及其附属的公用设施和商业配套设施,这些资产统称为非经营性资产,在一定时期内对国有企业发展乃至国家经济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国有体制改革的加速,非经营性资产已经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包袱
一批国有企业承担了一些不应当承担的社会职能甚至是政府管理职能的情况,严重阻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如何处置这些非经营性资产,已经成为目前国有企业改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央和市委一直高度重视解决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处置问题,先后发布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22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63号)、《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发〔20XX〕13号)精神
20XX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后,交由专业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本文基于党的十八大以来相关政策,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结合**市非经营性资产的重要性以及处置方法进行探讨,力求能为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置提供一些具有借鉴作用的思路,确保非经营性资产通过处置发挥更大的效益
一、处置好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有着重要特殊意义随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有序开展,以及**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置已经上升到战略高度和政治高度,关系到**津冀都市圈发展、首都产业转型升级、**社会民生改善等方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