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枢纽改造工程指挥部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哈尔滨枢纽改造工程指挥部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哈枢指综[20XX]第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指挥部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铁道部公文处理办法》及《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建建[2007]72号),结合指挥部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铁路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铁路单位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建设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大力精简公文数量,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与效率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指挥部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指挥部综合部是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及格式第七条指挥部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其他
电报和传真是公文的一种形式
第八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制版记、页码等部分组成
第九条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和公文缮印要求,按照铁道部办公厅发布的《铁道部机关公文格式》(办文第1页共6页〔2000〕32号)执行
第十条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
张贴的公文(通告、公告)用纸大小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三章行文规则第十一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指挥部内设部门不得正式行文
第十二条指挥部下发的公文一般发给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