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代会心得(俞耕耘)天津中学学生会章程(草案)第一条天津中学学生会校行政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的自我管理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纽带;随时听取和反映学生的意见与建议,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三条学生会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更新,开展多项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倡导奋发图强,努力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文明,活泼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五条学生会讲效率,讲实干,讲创新
始终代表学校管理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校园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凡取得天津中学学籍,并承认本章程的在校学生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学生会会员(借读生)的权利和义务(一)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权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参加本会工作和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有遵守本会章程,实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荣誉,完成本会分配的各项任务和义务
会员的上述权利和义务应通过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进行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八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九条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
学代会的常设机构是学代会常委会
学代会每两年召开一次
第十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权利:(一)修改,审议和通过学生会章程(二)监督学生会工作第1页共7页(三)选举学生会常委会
包括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四)听取和审批学生会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五)对学生会的重要事项做出表决(六)应当由最高学生权利机构行使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学生会干部职责一,学生会主席团职责1服从学生领导,接受德育处指导,执行上级决议,按时完成校领导和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
2以身作则,原则性强,责任感强3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处处为学生着想
4搞好学生会成员之间的团结,提倡协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