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公共营养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10月25日向社会正式发布公共营养师等11个第四批国家新职业
职业等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一、公共营养师的职业定义:公共营养师是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专业人员
营养师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进行人体营养状况评价、管理和指导;2、进行膳食营养评价、管理和指导;3、进行营养知识的咨询与宣教4、对食品及其功能进行营养评价和指导
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幼儿园保健医,学校校医,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集体饭堂,健身中心教练,食品保健品企业营养从事人员,食品检测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等
三、学习内容公共营养师学习的内容主要有: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饮食调补理论、中医营养评价、食品卫生学、特殊人群的营养、各类食品的营养价值、营养专题教育、营养计算软件的应用、营养配餐、食品的物理及简单的生化检测方法等
重点学习并掌握食物选择、食谱编制、基本烹调、营养等内容和技能
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
四、公共营养师的职业概况公共营养师是国家劳动部颁布的第4批新职业之一
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劳部发[1994]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五、申报条件五、申报条件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