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典型案例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反腐倡廉典型案例1、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XX省委原书记陈良宇受贿罪、滥用职权案:严惩腐败彰显决心陈良宇被判刑2008年4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XX省委原书记陈良宇被XX省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陈良宇的犯罪事实为:1988年至2006年,陈良宇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39万余元;2002年至2003年,陈良宇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亿余元;2004年,陈良宇违反规定,帮助某公司从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融资,致使1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而臵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舆论认为,陈良宇被依法惩处,体现了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就决不姑息手软
2、XX省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案
情妇现象又一例证2008年10月18日,XX省XX市中级法院对XX省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志华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定,1999年至2006年间,刘志华利用担任XX省副市长、中关村科技园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资产臵换、土地开发、职务晋升、银行借贷等方面的利益,单独或者伙同情妇王建瑞,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单位和个人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
刘志华受贿的财物大部分是通过情妇王建瑞收取的
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案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5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390万余元
此外,黄松有还于1997年利用担任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308万元,其个人从中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