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权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企业产权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企业产权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产权交易项企业产权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企业产权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产权交易项目,并由乙方提供产权交易中介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产权交易项目包括:(一)委托交易的内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1.审核本项交易并依法签发《产(股)权交易鉴证报告》;2.代表委托方选择并聘请中介机构;3.为委托方完成本项交易提供咨询服务;4.完成本项交易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乙方责任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效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1.甲方根据《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甲方委托事项中有关涉及实地考察、评估、洽谈、咨询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按委托价的千分之一向乙方预付定金,若乙方在委托期内未完成交易且甲方不再延期委托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成本费
其余款项在委托协议中止时即退还给甲方
第七条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