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基础教育科研小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安教研发〔2012〕2号、旬教发〔2007〕80号和《旬阳县旬阳县师训教研中心关于“十二五”课题研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文件精神,加强小课题研究的过程性管理,确保小课题研究工作在科学、规范和有效的轨道上良性运行,增强小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经县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师训教研中心研究,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小课题是指教师以自身教育教学中迫切解决的问题或者自我经验提升作为切入点,吸收各种有利于解决问题的经验、技术和理论,在较短的时间内加以研究,探寻问题解决和经验提升的课题研究形式。2、小课题研究旨在引导教师树立较强的问题意识,掌握基本规范的教育研究方法,完善教师的知能结构,提升教师的自我更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3、小课题是我县基础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切口小、形式活、周期短、见效快的特点。二、组织实施(一)选题申请1、旬阳县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旬阳县旬阳县师训教研中心关于“十二五”课题研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教师依据《指导意见》中所列研究范围和内容项目进行选题,也可根据学科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具体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将解决问题作为研究目标,自拟课题名称。2、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师均可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报课题。3、小课题申请者应如实填写《旬阳县基础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年度小课题申请表》,经申请者所在校(园)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由学校(园)统一报送县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4、小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成员不超过5人。小课题研究者每年只能申请一项课题,该年度不能再参与其他课题研究。(二)评审立项1、立项申请的初审由各学校(园)负责,主要审核研究内容是否属于基础教育领域且符合教育教学实际,研究人员数量是否合乎规定,申请材料形式是否符合规范等。2、县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立项申请进行复审。3、立项申请经专家评审后,报送县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立项。4、课题立项以立项批准书上的名称为准,实施研究,如不愿调整,立项申请人可书面向县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放弃立项。(三)过程管理1、研究周期:小课题研究每年1-3月底前为申报立项阶段,4-11月中旬为研究阶段,12月上旬前完成总结提升,12月中下旬为结题评审阶段。小课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不能延期,若课题负责人或参研人员因中途故不能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的,则分别以注销立项、自动放弃处理。2、专业指导:采用专业引领,片区带动,分类协作的方法进行课题研究的专业指导。县级课题管理员负责小课题研究阶段性资料的收集、分类、归整、存档,负责片内小课题阶段性研究综述的催交、统计、上传;学科指导教师负责学科相关课题的指导、管理及联络工作,发挥团队和学科优势,按期完成对每项课题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的点评纠误工作,指导整理课题资料、结题及建档等,统计所负责课题研究各阶段未按时上传资料(开题、中期、结题报告)情况,及时在课题负责人博客上发布指导公告,酌情决定注销或终止课题研究资格;片区组长学校(园)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小课题研究开题会、同题或相近课题的研讨活动,相互交流,相互借鉴,“通资源、通活动、通智慧”,促进校际合作交流;各中小学(园)长是校内小课题研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科研主任是小课题研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本校1小课题研究工作的流程监控和跟进指导,协助学科指导教师督促小课题负责人定期上传阶段性资料,指导本校课题负责人做好博客文件的分类归整,定期催交审验小课题研究纸质和电子文本,做好校内小课题研究“档案袋”管理、审查、筛选与上报;课题负责人负责小课题研究各类规划、计划的策划、编写、上报,负责对课题组成员的分工与协调,负责小课题研究进程中各类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实施,定期检查、催收、审验课题组成员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所在学校教科研负责人汇报课题研究进程,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