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基础教育科研小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安教研发〔2012〕2号、旬教发〔2007〕80号和《旬阳县旬阳县师训教研中心关于“十二五”课题研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文件精神,加强小课题研究的过程性管理,确保小课题研究工作在科学、规范和有效的轨道上良性运行,增强小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经县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师训教研中心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小课题是指教师以自身教育教学中迫切解决的问题或者自我经验提升作为切入点,吸收各种有利于解决问题的经验、技术和理论,在较短的时间内加以研究,探寻问题解决和经验提升的课题研究形式
2、小课题研究旨在引导教师树立较强的问题意识,掌握基本规范的教育研究方法,完善教师的知能结构,提升教师的自我更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小课题是我县基础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切口小、形式活、周期短、见效快的特点
二、组织实施(一)选题申请1、旬阳县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旬阳县旬阳县师训教研中心关于“十二五”课题研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教师依据《指导意见》中所列研究范围和内容项目进行选题,也可根据学科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具体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将解决问题作为研究目标,自拟课题名称
2、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师均可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报课题
3、小课题申请者应如实填写《旬阳县基础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年度小课题申请表》,经申请者所在校(园)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由学校(园)统一报送县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
4、小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成员不超过5人
小课题研究者每年只能申请一项课题,该年度不能再参与其他课题研究
(二)评审立项1、立项申请的初审由各学校(园)负责,主要审核研究内容是否属于基础教育领域且符合教育教学实际,研究人员数量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