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洲中心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方案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
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可以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特此制定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方案
一、创建标准(一)管理完善健全
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二)校内管理体制完善
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
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
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
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
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
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师权益受到保障
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
依法保障教职工相关的福利待遇
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
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
严禁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向学生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