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统一的历史潮流备课资料历史回眸本节主要讲述了“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及其在香港、澳门问题上的成功应用,海峡两岸的关系问题。“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最初是为解决台湾问题提出来的。人民解放战争的后期,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败逃台湾,造成了台湾和祖国的分离。中国第一代领导集体曾决定以武力解放台湾,1949年3月5日新华社发表题为《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的社论,首次提出“解放台湾”的口号。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解放台湾的计划被迫搁置。朝鲜战争结束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再次向全国人民提出解放台湾。到后来中共又提出了和平统一的主张。1955年5月,周恩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第一次公开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1958年10月6日,由毛泽东起草的以国防部长名义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中再次建议同台湾当局“举行谈判,实行和平解放”。在此基础上,中国第二代领导集体逐步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现厂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战略转移,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此同时,国际形势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中美关系实现了正常化,从而为提出并确立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创造了新的有利条件。在此背景下,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在毛泽东、周恩来关于争取和平解放台湾思想的基础上,确立了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以后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解决台湾问题,恢复行使香港、澳门主权,以和平的方式实现祖国统一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战略方针。这项方针的内涵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统——主权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1978年底,邓小平首先提出了这一构想。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宣布了这一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在关于台湾问题的九条建议中,明确指出台湾在祖国统一后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撤切尔夫人访华时,中国政府提出按“一国两制”的构想收回香港。12月,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这样,“一国两制”就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得到了确认。“一国两制”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对人类历史和世界和平作出的巨大贡献。“一国两制”方针提出后,首先在香港、澳门问题上得到了成功的实践。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香港、澳门的成功回归,充分显示了“一国两制”理论的科学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必将对台湾问题的最终解决产生积极影响和示范作用。关于台湾问题,是我国的内政问题。我们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持“一国两制”,和平统一,反对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为了争取和平统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再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下举行两岸平等谈判,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政策和措施,全面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中国政府于1993年8月发表《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2000年2月21日又发表《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持反对任何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分裂行径。1995年6月至1996年3月,中国政府和人民从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反分裂和反“台独”斗争。1999年7月,李登辉抛出“两国论”。公然将两岸关系歪曲为“国与国的关系”,中国政府和人民随即开展了反对“两国论”的斗争。针对以李登辉为代表的台湾分裂势力背离一个中国原则,加紧在国际上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用心爱心专心活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同时始终表明,以何种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并无义务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制造“台湾独立”的图谋和外国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