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施工电气火灾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为仔细吸取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经讨论,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三年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气火灾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施工现场电气火灾隐患,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工程现场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二、治理范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治理内容(一)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根据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法律规范房屋市政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法律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三)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法律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四、治理时间和步骤治理三年行动从2024年7月开始至2024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7月20前)。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气治理工作迅速做出动员部署,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现场、落实到一线。(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各-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督促辖区内在建施工场地电气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仔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排查项目施工场地电气设计、施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法律规范要求;见证取样是否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闭合整改。同时,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把此次治理行动有关工作要求作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来抓细、抓实、抓好。(三)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10月至2024年4月)。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完善房屋市政工程使用的电气产品和电缆的管理,健全工程建设临时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电气防火性能等方面要求。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电气安全相关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四)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根据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限制市场准入、记录不良行为、曝光典型案件,严厉惩处违法违规的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局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气火灾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质安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提高对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织密责任网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和具体环节,稳步推动电气火灾治理三年行动有关工作。(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治理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