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提升增效实施意见为了更好地适应环保新形势和任务要求,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加速、提升、增效”的统一部署,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加强重点工作目标的督办落实1、结合局党组确定的20XX年十大重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行“倒计时”制度,每月25日前向办公室提报进展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向局领导汇报。由于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提前向局主要领导书面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完成时限。2、对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研究议定的事项,各承办单位必须按要求限时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对确实不能按期办结的事项,要提前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酌情延长办理时限。3、对局领导批办的紧急事项,各承办单位要立即办理,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于重要事项,各承办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于一般事项,各承办单位要在5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4、对全局十大重点工作和局级领导确定的重点工作项目、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局长办公会确定事项、局党组研究确定的具有时效性的事项、市局行政例会每月通报事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牵头站室的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办公室要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通报,办公室做好督促落实工作。二、完善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效率5、规范环保审批内部操作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在保障环评文件质量的前提下,环评文件审批时限由法定的报告书60个工作日、报告表30个工作日、登记表15个工作日压缩至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为10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将集体审查的时限由7天缩短为2-3天。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第1页共3页办结;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补全的内容。对牵涉企业和基层精力较大的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予以简化,限时办理;对超出审批权限的项目,安排专人帮助企业到上级业务部门办理。6、畅通环保投诉“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环境投诉做到24小时内进入现场调查,及时制止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立即将案情、拟处结意见提交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迅速做出处理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环境权益。7、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做好上门服务、现场服务、便民服务和跟踪服务。认真落实局长回访制度和企业走访制度,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环保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三、规范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8、严格落实环保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信访法制站要根据《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相关规定,强化对环保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审核工作,建立监控制度,实现行政处罚透明运行,杜绝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9、严格遵守涉企处罚报审制,所有涉及企业的2000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由信访法制站统一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把关,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建立并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对企业的一般违规行为,以告诫、教育、帮助整改为主,情节轻微的不予处罚。10、实行集中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控制执法检查活动,杜绝多层次、多站室、重复入企执法检查的问题;执法过程中要注重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实施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制度,对于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现象,贯彻重整改、轻处罚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帮助各污染源单位认真查找存在的污染隐患,并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2页共3页11、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岗,严禁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上网炒股、玩游戏、聊天,严禁上班时间打牌或从事其它娱乐活动,严禁上班时间办私事、干私活,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各单位要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