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型标准化意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领导要求和交通部、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根据《关于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浙交[2003]405号)和我市“水运强市”的工作目标,决定在我市开展淘汰挂桨机船舶和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
为此,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2004年底,**航区争取淘汰40%的在册(2003年初数,下同)营运挂桨机船舶
主干航道基本淘汰季节性运输的农副水泥船舶
2005年底,**航区争取淘汰35%的在册营运挂桨机船舶
主干线航道禁止挂桨机船舶航行
2006年底,**航区全面淘汰挂桨机船舶
2015年,基本实现内河船型标准化(标准化船舶载重吨位占内河运输船舶总运力的80%以上)
二、工作措施(一)突出重点,加快实施我市营运挂桨机船舶的淘汰工作1、规范全市挂桨机船舶的改装工作,明确定点改装船厂,统一改装价格,采取优惠政策鼓励挂桨机船舶改装落舱机
2、根据交通部的统一部署,在**、长兴、安吉、德清辖区分别确定一处挂桨机船舶拆解点
严格按交通厅的规定,做好对被拆解的挂桨机船舶船户的经济补贴工作
3、全市所有船厂禁止新建挂浆机船舶,对擅自新建、改建的挂浆机船舶,不予办理入籍登记,不予办理检验发证
严格按照《**省内河货运船舶营运技术标准》把好新增运力准入关
4、对进入**航区的挂桨机船舶依法加强运输安全检查和运营技术检验,根据各航道承载情况,必要时依法采取限制措施,实行交通管制
5、200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挂桨机船舶进入**航区航行,实现在全航区完全淘汰挂桨机船舶的目标
(二)加大力度,积极推进我市船型标准化工作第1页共2页1、加大宣传力度,县(区)、乡(镇)政府及各级交通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正确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船户,为推进我市船型标准化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根据省交通厅制订的《**省内河货运船舶营运技术标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