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工资、休假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船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待派船员支付待派期工资,且待派期工资标准不应低于船员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待派期工资按月支付,待派期不满一个月的,按比例支付
本条所称待派船员指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船员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应休公休期满后,因船员用人单位原因未能上船工作的船员
船员应休公休期满后,未按船员用人单位指示上船工作且无正当理由的,不视为待派船员
船员的待派与船员的工时制度密切相关
目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船员可以根据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主要实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工时制度,其中,实行标准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船员不存在待派工资问题
(一)船员的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
有条件实行标准工时制的船员用人单位,应对本单位的船员实行标准工时制2、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取的一种工时制度
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
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方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
部分船员,如辅助船船员,可以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部分船员,如运输船员、施工船舶船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