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整治服务指导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运用法律手段,严格依法行政,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地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生育秩序,使违育对象受处罚,计生家庭得实惠,周围群众受教育,从而推动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实现“三新”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组织领导清理整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人口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区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长肖兵为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区长助理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及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组,各工作机构具体名单和职责如下:(一)清理整治办公室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清理整治内部事务,掌握全区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每三天一通报各工作组清理整治服务进度
(二)清理整治工作组计划生育清理整治服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区直机关单位原则上参与本单位新农村挂点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清理整治服务工作,全区设立计划生育清理整治工作组8个,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清理整治服务工作小组,清理整治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由区四套班子相关领导担任,清理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由区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工作组成员分别从区直机关单位、区人口计生委、乡镇(街道)、村干部中抽调人员组成
各工作小组在工作组组长统一指挥下,采取既分工又合作的方式开展清理工作
具体安排见附表(清理整治工作小组具体成员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实际另行安排)
第1页共4页(三)技术服务组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三、计划生育“四清理六落实”内容(一)“四清理”1、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