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8:在建项目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2017年版)一、评估目的1.进一步提升集团在建工程产品品质,强化项目管理人员的品质管理意识,提高管控标准;2.促使各参建单位提高对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找到质量管控的有效途径,达到持续改善和提高工程质量目的;3.客观评价各项目质量、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行为等方面工作管理水平,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一、评估范围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各区域项目施工出正负零至竣工预验收前各阶段的工程实测实量(正负零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风险问题、管理行为等进行检查评估,但项目独立展示区不在评估范围内
二、评估原则1
随机原则:对各维度的评估对象,必须结合当前各标段的施工进度,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取样本点进行检查;2
可追溯原则:对各维度发现的问题须注明出处,对实测实量的各测区、各测点的检测位置、坐标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3
完整原则:各维度中反映同一检查对象的指标,根据现场情况具备条件的必须全部进行检查;4
真实原则:针对各个维度的检查情况如实记录;5
统一原则:评估体系所含内容对所有项目统一标准
三、评估流程1
1信息采集各区域运营部在接到集团运营中心开展第三方检测预备通知后,必须立即收集项目信息(包括项目概况、实际进度、承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并形成表表格,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上报集团运营中心
2工作启动项目具体评估检查时间由第三方评估单位通知,原则上提前一天通知受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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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启动会议在评估启动会时项目部简要介绍项目情况(项目概况、进度、承建单位等),评估小组介绍本次评估内容、评估人员的分工安排,项目信息采集、测区选择及检测工具准备
信息采集表上报不得瞒报工程实际进度,以集团上运营中心收到的项目信息与启动会信息采集表相对照,结合现场检查进度情况复检
如发现瞒报现象,将对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