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水保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管理原则、目标环保工作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坚持“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止水土流失和空气污染,控制施工噪声
施工过程中,严格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施工和保护并重”的原则,以建设标准化工地为目标,将施工引起的对环境的干扰、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
坚持施工生产和环境保护同步进行,制定环保目标和指标,预防污染,并持续改进,切实提高参建员工环境保护意识,树立良好施工管理形象,促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共同提高,把本标段工程建成“健康生态、绿色环保”的达标工地
控制目标:1施工扬尘、有毒有害气体及固体排放控制在国家排放标准以内
2施工污水排放控制在沿线地方各市排放标准以内
3环境敏感地区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达标
4能源、原材料消耗控制在计划以内
5尽量减少对自然地质、植被的破坏
6土壤、水系不污染,河道不堵塞,水土不流失
7环、水保责任事故为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工程所在地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法规,进一步加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施工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广铁路ngzq-4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遵循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实行-1-全过程有序可控的原则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工作要在单位行政负责人的领第1页共13页导下,配合党政工团组织,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接受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理顺与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关系
第五条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轨排基地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