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依法行政和创建法治单位工作要点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二)规范自由裁量行为
落实《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进一步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重点强化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和劳动用工、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险等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的精细化管理
(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
积极配合省厅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会《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
认真部署,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就业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
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司法机关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各类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及备案工作
及时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内容,按照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的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订、审查、发布、报备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五)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法律事务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制作行政复议及诉讼答辩材料,提交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确保胜诉率达95%以上
积极推行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妥善处理各类涉法事务,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树立法制工作机构良好形象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六)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等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
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各单位结合办公会等形式进行依法行政文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集中专题学习,做好学习笔记,组织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颁布情况,适时举办培训班,对人社系统内工作人员及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1页共2页(七)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落实“六五”实施规划,制订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