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针对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外观作出判定标准特制订本检验规范
适用范围:2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生产装配及结构验收,也可用于指导外购件的验收
当有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外观检验规范时依指定规范为准
标准检验环境3
光源:避免太阳直射光线下的明亮场所,照度为200~300lux(相当于40W日光灯距工件1000㎜)
以裸眼在正常视力下进行目视
眼睛离工件的距离为:500㎜;3秒钟检查100cm23
眼睛与工件所存角度为:45º或90º
A级:不得有正常视距下可察觉到的刮碰伤及斑点缺失(允收界限见表4-1)
B级:可以有触觉查不出的碰伤(允收界线见表4-1)
C级:可以有依正常表处工序去除或不刮手的痕迹(允收界限见表4-1)
D级:只要没有锈蚀及深划痕即可(允收界限见表4-1)
表4-1表面面积Q缺陷项目A级B级C级D级0~48600深划痕不可有不可有S2
0且P2S4
0且P2浅划痕不可有S2且P2S3
0且P2不在意>48600~97200深划痕不可有不可有S3
0且P2S4
0且P2浅划痕S2且P2S3
0且P2S4
0且P2不在意>97200~360000深划痕S2且P2S4
0且P2不在意不在意浅划痕不在意不在意不在意不在意备注1
S表示缺陷面积
Q和S的单位为平方毫米
P表示缺陷数
一个面多个缺陷中任2个间隔距离需大于10㎜
深划痕:指产品表面膜层划伤且已伤及底层(即底层已显露出来),对无膜层则为目视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的划伤
浅划痕:膜层表面划伤但未伤及底层(即底层未显露),对无膜层表面则为:目测不明显,手指甲摸无凹凸或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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