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腰痛宁公益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承德腰痛宁公益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弘扬中医药优秀文化,普及和推广中医药知识,支持风湿骨伤防治学科研究和人才培养,关爱百姓和弱势群体健康,践行“济世养生、至诚至仁”的宗旨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来源于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承德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承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河北省承德市武烈路109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1、资助中青年风湿骨伤及相关学科医生的中短期进修、学习;2、奖励风湿骨伤疾病防治学术研究成果;3、救助贫困风湿骨伤患者;4、赞助、支持相关社会公益及学术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八条本基金会由11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一)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参与意识;(二)拥护本章程并能够根据本章程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在本人从事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四)能够参与本基金会工作并起积极推进作用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由主要捐赠人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一)本基金会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基金会举办的活动的权利;(三)对基金会工作的批评、监督和知情权、建议权;(四)遵守本基金会章程,维护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五)热心和支持本基金会的工作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