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工委职能监督工作汇报有效地加强了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直单位(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
但这项工作没有更多的经验可借鉴,加之新的工作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和完善等原因,导致纪工委监察分局(以下简称纪工委)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开展工作时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解决和完善
一、存在问题部分对口联系部门(单位)对自觉接收监督认识不到位,一是监督检查的手段和方法落实不够
存在回避监督现象,如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不通知纪工委参加,有关文件材料也不抄送相关纪工委等
纪工委了解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多,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不够,难以真正融入部门和单位的重要工作当中去
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影响监督工作及成效
纪工委的知情权、参与权小,存在着“裁判员”远离“运动员比赛场地”现象
列席部门或单位班子成员会及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上还不到位,没有完全起到派驻机构的作用
工作积极性不高
由于派驻机构工作运作管理规范不够健全,二是主观认识不够
部分纪工委干部存在求稳怕乱心理,怕开展工作不规范会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形象,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巡查监督工作,工作难以有所创新
不同的工作方式和特点,三是对纪检监察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改革后纪工委工作面对的不同的部门和行业
不同的行政运作、权力运行规则,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勤政廉政要求,这就对纪工委的干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难以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只配了一半,纪工委委员、纪工委内设科室人员配备不齐,四是人员配备不全
要全面履行好对口联系单位的监督职责感觉到人手不够,力不从心,这也是纪工委工作不很主动的原因之一
存在裁判员”掌握裁判规则滞后现象,五是县委、县政府的政策和政令掌握不及时
由于纪工委未列入县委、县政府的第1页共3页文件发放范畴
政策掌握难以适应新体制下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