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教师〔2013〕31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普通高校,厅属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陕西省实施意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0〕5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就加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1—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培训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十一五”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教师培训工作,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整体上看,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全省教师培训的发展水平不平衡,在培训体系建设、培训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力度还不能满足教师专业成长发展的需要。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列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最重要的保障措施和基础工作。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够参加高水平的培训学习,已经成为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迫切要求。1.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和建设教育强省的战略目标,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深化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统筹规划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扎实推进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和全员素质提升,为全省基础教育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2.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要遵循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将师德建设放在首位,将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的始终。要遵循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提升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教师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典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2—引路人。3.坚持能力为重的原则。中小学教师培训必须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核心,将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以典型教学案例为载体,实践性课程应不少于教师培训课程的50%,在更新教育观念、优化知识结构的同时,切实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实践能力。4.坚持按需施训的原则。中小学教师培训必须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以实施好基础教育新课程为重点内容,立足教师专业发展个性化需求,为不同专业层次、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提供适合的培训,引领教师专业成长。二、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5.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目标任务。以“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为引领,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分工负责,通过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送培下乡、校本研修等途径,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计划和全员素质提升计划(简称“骨干带动”和“全员提升”工程),确保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每位教师每五年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6.以农村教师和中青年教师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重点做好在职教师岗位培训、专项研修和班主任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根据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对所有在岗教师分学段、分学科开展同步培训,重点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3—念,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提升教学水平。每人每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40学时)。教师专项研修:根据教育改革发展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