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有关单位,公务员局: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科学确定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新格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服务民生、以人为本
围绕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重要民生领域,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尊重群众权利、保护群众利益贯穿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
第1页共5页(二)职权法定、程序正当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授权的范围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为重点,严格执法标准、细化执法措施、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管理,持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文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