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疗与生育保险活动要点2013年全市医疗与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根据《社会保险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按照“提升全民医保质量”工作主线,完善制度,创新运行机制,以数字保险为平台,以做实市级统筹为抓手,强化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实现人人享有高效便捷的医疗、生育保险服务,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再创新业绩
一、巩固扩大医疗生育保险覆盖面1、巩固2011年医疗生育保险扩面成果,确保2013年底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1
5万人;生育保险按照省政府文件将行政事业单位纳入参保范围,参保人数超过19
2、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收入达到52000万元,其中职工医保49370万元,居民医保2630万元;生育保险征缴收入达到2200万元
3、建立健全跨年度自动续保机制,推动通过银行预存代扣、单位社区代收代缴、网上缴费、手机缴费等措施,方便用人单位、职工、居民参保缴费
二、全面落实各项政策调整措施4、做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各地应严格按照十政办发[2011]67号文件落实医保费率、待遇水平等政策调整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5%以上、70%左右
按照十财社发[2011]185号文件规定及时上解风险调剂金,加快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切实做到全市统一政策、服务管理标准、经办流程、基金预决算和信息系统
5、按照十人社发[2011]66号文件的具体规定落实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达到规定缴费年限后不再缴费的政策
6、按照十政办规[2011]4号文件加快推进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实施,全市统一政策和操作办法,年底居民门诊签约率达到50%以上
7、各级政府对居民医保补助提高到240元,其中市县财政增加6
4元应及时落实到位
利用新增加的医保补助,全市统第1页共3页一制定居民医保大病医疗补助办法,有效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