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内障晶状体混浊分类系统长期以来,裂隙灯显微镜及晶状体后照明照相检查一直是白内障评估的“金标准”[2],被用于一些著名的眼病流行病学研究及临床研究中
在这类方法中最著名的是“Wisconsin白内障分级系统”(WisconsinCataractGradingSystem)及“晶状体混浊分类系统”(LensOpacitiesClassificationSystem,LOCS)
前者系1990年由Wisconsin大学的Klein等[3]首先报告,并在“BeaverDam眼病研究”中使用的晶状体混浊评价系统,核性白内障评价采用裂隙灯晶状体断面彩色照相,标准照片分5级,评价时将标准照片镶嵌在灯箱中,置于裂隙灯显微镜旁进行对照;皮质性及后囊下型白内障评价采用Neitz后照明照相,两者的标准照片均分为3级,评价时每眼分别记录各象限混浊所占的百分比
澳大利亚的“BlueMountains眼病研究”[4]及美国国立眼科研究所(NEI)组织的“年龄相关性眼病研究”(AREDS)中采用了“Wisconsin白内障分级系统”,AREDS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改进,核混浊分7级(7张标准照片)、核颜色分4级(3张标准照片),皮质性及后囊下型白内障网格分17个区估计面积,并增加一张眼底立体像辅助评价后照明照相不能发现的混浊
LOCS系1988年NEI组织哈佛医学院的Chylack等开发,1989年改进为LOCSII[5],1993年更新为LOCSIII[6],主要用于白内障的横断面研究(患病率研究)及纵向随诊研究(发病率及相关危险因素研究)
LOCSⅡ也采用了裂隙灯晶状体断面彩色照片及Neitz后照明彩色照片分级,核性白内障标准照片分4级(N0、N1、N2、N3),皮质性白内障标准照片分5级(Ctr、CI、CII、CIII、CIV),后囊下型白内障标准照片分4级(P0、PI、PII、P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