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编号()音乐教育对塑造农村学生和谐人格的作用音乐教育是以音乐艺术为媒介,以审美为核心的一种教育形式。它是一种艺术教育,属于美育的范畴,是我国教育方针的组成部分,是实施美育的重要内容与途径。一、美育对农村学生的作用与价值。美育就是审美教育,也就是美感教育。它是培养学生感受美、鉴赏美、评价美、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它既是以美感为基础的更为复杂的美的认识活动,又是对艺术、自然景物、精神文明的感受、鉴赏、评价、创造情感体验和情感表现发展的过程;它主要通过审美活动来进行,在审美活动过程中充分体现愉悦性,可寓教于乐,使人赏心悦目,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将人的审美趣味从低级引向高级;它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提高民族素质为目的,在塑造人的心灵,养成健康和谐人格中具有特殊的作用。因此说,美育是一种情感教育,趣味教育,人格教育。没有美育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美育的一切性质。可以说没有音乐教育的美育也是不完整的美育。美育在我国,越来越被重视,1999年3月5日,朱镕基总理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美育被第一次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1999年6月又被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正式写入我国教育方针。这充分说明了美育在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可见音乐教育等艺术教育在学生教育和其和谐人格形成中的重要性。农村音乐课上悦耳的歌声,优美的舞姿,快乐的微笑带给学生的愉悦心情是不言而喻的。二、学校音乐教育音乐教育包括社会音乐教育和学校音乐教育。本课题研究侧重于学校音乐教育在塑造农村学生和谐人格中的作用。原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周荫昌在《中国音乐教育—朝着素质教育方向走向新世纪》一文中说:“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根本性质是素质教育,是面向所有学生敞开大门的陶冶性情、滋养心灵的音乐艺术教育,是提高修养,完善人格,促进全面和谐发展的音乐文化教育。”人格是一个人各种心里特征的总和,也是各种心里特性的一个相对稳定的组织结构,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它都影响着一个人的思想、情感和行为,使他具有区别于他人的,独特的心理品质。人格具有独特性、整体性、稳定性、功能性、自燃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等特性。美育中的音乐教育对和谐人格的形成无疑有着重要作用。本课题负责人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将从实际出发,对音乐教育在塑造农村学生和谐人格中的作用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研究。②音乐教育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关注,以及促进学生和谐人格的发展和形成,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和一些省内外音乐教育专著中都能看到一些论述,但大都从人的神经和大脑结构等身理和心理反应的角度出发,多数都在理论的高度阐述了音乐教育在塑造人的和谐人格中的作用,很少有实际的教育策略和教学方法,尤其很少有结合中小学音乐教材中的知识点、基本技能、音乐作品在课堂教学中的实操方法的指导。《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对中小学音乐教育在各个年级段应该达到的标准水平有了具体的要求和明确的规定,作为纲领性的《标准》,无疑是具有前瞻性和高度全面的。而一线的教师必须在实际教学中,积极探索,研究音乐教育的美育效应,真正让音乐教育在塑造农村学生和谐人格中发挥重要作用。③随着《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颁布与实施,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音乐教育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全国上下中小学音乐教育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省内外城区学生们的识谱能力、唱歌能力、乐器演奏能力等音乐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占全国中小学生多数的农村和县镇中小学生的音乐课教学却令人担忧。不仅存在个体差异,尤其是存在地区差异。本课题负责人所在地区不要说山区村小的音乐教学,即使乡镇、县城也只是几所中学和一两所小学配备了专职的音乐教师,其他学校则都是由其他科目的教师兼任音乐。优美的音乐可以净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启迪人的智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在众多的艺术教育形式中,可以说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