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开展“春节两会”期间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深化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进展理念,仔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省城镇燃气安全运营,经讨论,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定于2024年2月初对各地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对象(一)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必查,每个市、州另督查2个县(市、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由督查组随机指定;(二)燃气经营企业:每个市、州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各督查4个,由督查组随机指定;(三)餐饮业场所、居民小区用户:每个市、州对饮业场所、居民小区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运营情况各督查2处
二、督查重点内容(一)全省危化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商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二)以城镇燃气管道、储气库(罐)、门站、加气站、充装站、仪器、仪表等设施防冻、运输液化气钢瓶的车辆防滑、燃气器具破损泄漏、第三方施工造成燃气管道破损泄漏、餐饮业场所燃气设施安全、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入户安检等为重点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三)城镇燃气行业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四)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反恐处突预案修订完善情况;(五)开展安全用气、安全防护知识宣传教育情况;(六)“春节两会”期间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安排部署情况和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建议
三、督查时间2024年2月1日至9日
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
四、督查组的组成、分工与联系方式本次督查,共组成七个组
第一组:负责对武汉、黄石、咸宁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