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案件调查报告【三篇】【篇一】案件调查报告【摘要】为探求再审案件调解工作规律,提高再审案件调解率,结合本院五年来的民事再审案件审判情况,对当前再审案件调解难问题作以探讨
目前,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难度增大,再审案件调解相较原审更是难上加难,再审调解成功率相对较低
笔者作为从事审判监督工作多年的法官,对再审案件调解难问题感触颇深
为探求再审案件调解工作规律,提高再审案件调解率,结合本院五年来的民事再审案件审判情况,对当前再审案件调解难问题作以探讨
一、再审案件调解率低的原因我院自XX年以来,共审理民事再审案件30件,其中调解结案的仅为5件,调解率仅为16
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再审案件调解率很低,造成此结果有诸多原因
(一)现行法律对再审案件调解的规定有待完善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了调解工作的总原则,第五十至五十二条规定的是当事人调解请求权和自行和解权,第八十五至九十一条和第一百二十八规定的是法院调解程序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了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仍可以进行调解,而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中就没有调解的规定
XX年8月18日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题的规定》明确了对再审案件进行调解的规定,当然,民诉法总则第九条的立法精神是调解应贯穿民事审判的始终对再审民事案件进行调解也是法官应做的工作
但对再审案件的调解在理论方面还有争议,在法律规定上还有盲点
(二)再审案件当事人之间一般矛盾相当尖锐,积怨久远
提起再审的案件一般都是经判决结案的案件,这些案件原来就没有调解成功,当事人之间分歧较大,在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上诉、申诉、缠诉,信访不断,矛盾是愈演愈烈,冲突较大,调解的平台基本被破坏殆尽,调解难度相当大
这是再审案件调解难的原因
(三)再审案件来源复杂,当事人存在误解
审判监督程序下的纠错原则是依法纠错
然而很多人对再审程序存在着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