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县中的积极作用文章标题:浅谈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县中的积极作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一个和谐的社会,突出表现在社会充满活力、人民安居乐业、政治大局稳定、社会管理有序
在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入实施“三化联动”,努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过程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作用日益突出,加强民政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县中的重要作用民政工作基本职能是“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
无论是从职能定位、工作范围,还是从服务内容和发展方向看,都是政府承担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需要民政部门的积极协调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民政工作不仅要服务于全县48万人民,其中重点包括2500名优抚对象、6174名城镇低保户、5943名农村低保户、1178名五保户、1800名农村特困救助对象、7170名医疗救助对象及686名助学对象,民政工作服务的对象已涵盖了全县社会各个层面
民政工作能直接倾听到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感情,反映群众的意愿,解决群众的难题,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纽带和桥梁
(二)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需要民政部门的高效服务
民政工作承担着社会行政事务、社会福利事务的管理
随着我县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失地农民”转为“社区居民”,使得社会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民政工作就需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三)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需要民政部门的积极参与
近年来,通过建立和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妥善第1页共4页解决多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