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刻吸取高层建筑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消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为主线,以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水平和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为支撑,以防控重(特)大火灾、实现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为目标,坚持宣传、排查与整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牢牢掌控力克火灾隐患的主动权,切实增强检查治理的强制力和惩处的威慑力,倾全力在指导和推动高层建筑及在建高层建筑消防检查治理工作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条件。二、目标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高层建筑电气安全有效在建工程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查改到位;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高层建筑物业管理人员、业主灭火逃生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切实做到“六个确保”,全面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严防消防事故发生。三、范围及内容本次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范围是全县境内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居住建筑及在建高层建筑。主要排查内容:1.建设工程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或设计备案、验收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高层建筑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凡新建、扩建、改建的高层建筑,是否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筑防火等级分类、建筑耐火性能、外部平面布局、内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防火构造、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性能、消防设施配置、灭火救援设施配置、电气防火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高层建筑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消防水泵运行是否正常;防烟、封闭楼梯间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楼内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行为。3.高层建筑消防车道、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存放点、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屋顶消防水箱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清晰准确的消防标识。4.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是否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是否对电动车集中存放管理和统一维护充电设施;是否存在在高层建筑内走道、楼梯间、首层门厅内等存放电动自行车和为其充电的现象。5.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6.高层在建建筑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防供水;是否设置灭火器;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严格落实动用明火审批程序,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7.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是否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建筑外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四、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X年7月25日-X年7月31日前)。各单位要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进行广泛宣传,不断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各镇办、各行业要落实专人对辖区、行业内的高层建筑进行摸排,逐一明确消防监管责任人,统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将摸排情况上报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排查整治阶段(X年8月X年12月25日)。各镇办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建立信息互通、会商研究、联合执法的实体化运作机制,形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合力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推动工作开展。各镇办要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对辖区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高层公共建筑由其所属性质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物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