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告(2003年第2号)公布《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的规定,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确定的《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予以公布
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说明一、剧毒化学品的判定界限1
剧毒化学品的定义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
剧毒化学品毒性判定界限大鼠实验,经口LD50≤50mg/kg,经皮LD50≤200mg/kg,吸入LC50≤500ppm(气体)或2
0mg/L(蒸气)或0
5mg/L(尘、雾)
经皮LD50的试验数据,可参考兔试验数据
二、本目录为2002年版,共收录335种剧毒化学品
本目录将随着我国对化学品危险性鉴别水平和毒性认识的提高,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公布新的目录
三、本目录各栏目含义:1
“序号”是指本目录录入剧毒化学品的顺序
“化学名”是按照化学品命名方法给予的名称;“别名”是指除“化学名”以外的习惯称谓或俗名
“”﹡表示该剧毒化学品含量来源于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表示该剧毒化学品含量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检验报告
“CAS号”是指美国化学文摘社为一种化学物质指定的唯一索引编号
“UN号”是指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桔皮书)中对危险货物指定的编号
在目录中标注2个UN号是指该剧毒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