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技术要求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项目监理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整理技术要求为了规范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文件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城市道路道路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文件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城市道路建设、全市路网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根据国家与锦州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锦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对竣工文件立卷归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竣工文件立卷、归档是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1212-2001《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和建设部建城[2002]221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以及锦州市城建档案馆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文件、资料分类、整理、装订立卷、登记移交的工作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在监理预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竣工资料档案
监理单位由总监负责,施工单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
配备专职资料档案员负责2道路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档案编制工作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和工程交、竣工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准备阶段的文件、材料,管理性材料由锦州市城市交通项目管理办公室、监理单位负责收集
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内容按附录一所列项目编制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档案编制工作从工序环节抓起,保证施工资料的真实、齐全、完整
承包人必须做到资料归档与施工进度同步,监理对施工单位资料进行检查指导
六、竣工文件、资料档案按照《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以及锦州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分别组成建设单位管理卷、监理卷、施工卷
建设单位管理卷全册一卷,由锦州市城市交通项目管理办公室保存全册一份
监理卷由监理单位保存,并交锦州3市城市交通项目管理办公室一份,施工卷全册两卷,由施工单位保存一份,并移交锦州市城市交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