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近年来,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繁荣使公司在社会上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不论是促进就业或是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都扮演者领导者的地位
由于公司背负着盈利性目标,在发展中一些社会问题也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例如,眼下正热的食品安全保障问题,加剧环境污染问题,欺骗消费者等一系列问题无一不牵引着公众和国家政府的关注
因此,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关键性是毫无疑问的,而我国也早在05年就修订了《公司法》来规定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目前,社会上现存的从法律角度看待的研究屈指可数,大多数是从管理学,会计学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
而本文立足先前学者们研究的基础上,从法律角度出发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义务感,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由此规范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行为
2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概述(一)相关概念1、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其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批准或授权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股票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而一家未上市的公司是指这个公司的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上市公司是在股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一种股份有限公司
2、社会责任20世纪30年代美国一家著名公司有两名法学家AdolfBerle与E
Merrick为企业服务于社会展开经典的辩论,双方提出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然而,学者普遍认为,最早的系统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是Bowen
Bowen说,商人的社会责任,是指商人根据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制定政策并作出决定的义务
Bowen认为,尽管社会责任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灵丹妙药,但它对未来的公司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由于Bowen在这一领域的开创性工作,他被称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
如今,世界上有关社会责任的界定如下表所示:33、社会责任信息在国外,使用最普遍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评价的方法是KLD社会责任指标
但是该指标也是以“指数法”为基本方法,按照不同标准将社会责任信息进行划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