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有感5篇【篇一】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是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不断建立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继续做好推进党的领导制度、法治化,进一步把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中,从而为四个全面和进一步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在党的十九大中,国家主席习近平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对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作了全面部署,从而不断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我们要全面充分认识、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这一新部属要求,为坚定不移地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奠定坚实基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实践证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性。过去党带领人民探索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实践中,收获过法治的丰硕成果,也在探索中遇到了不少曲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而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依法治国必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在新时代的中国,全面依法治国逐步推向新阶段,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这更加需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迈出了重大步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互相促进,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逐渐日趋完善,人们的法治观念意识逐渐增强。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诸多领域,涉及到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需从整体上统筹协调、整体布局,从而才能有效克服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诸多问题第1页共6页和挑战。总之,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在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不断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好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篇二】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对中华文明治国之道的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易中天曾在博客中谈到依法治国、以法治国、依法制国、以法制国这四个概念。治,治疗,医治,整治;制乃是控制,限制,强制之意;而依乃是依照,按照之意;以的含义是运用,使用,利用等含义。因此,将此四个词不同的含义参插在词语之中就会有不同的含义产生:依法治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以法治国运用法律来治理国家;依法制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控制国家;以法制国运用法律来控制国家。我国的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的,是人民制定的法律,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是人民授权或者委托他们对国家和社会进行管理的,所以,国家的工作人员就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即依法治国。法者,治之端也。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礼貌的重要标志。【篇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围绕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四个方面发表重要论述,立意第2页共6页高远、切中肯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