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煤矿职工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院长安全职责1
院长是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各级负责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负责健全本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
接受公司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检查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制定并实施医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对医院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事故上报制度,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研究并对医院重大安全问题作出决策
组织制定并落实医院安全生产相关人员的表彰和惩处制度
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组织安排及其他安全生产对外协作交流工作
书记安全职责1
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及时传达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确保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参与医院除医疗外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参加医院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各科室安全情况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定期或不定期参与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并进行上报
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及时准确向院长以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副院长安全职责1
直接领导医院医疗安全工作、院内感染的管理工作
参加安全会议和安全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参加医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保证应急救援条件的完善,参加应急救援演练的指挥
监督建立和健全分管医疗安全的责任制、技术规程,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及时准确向院长以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