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1
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实行行业管理和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
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对乡村公路养护实行统一管理,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对乡村公路进行日常养护管理
建养并重,以养为主原则
从今年起,乡村公路的工作重点将以建设为主转为以养护管理为主,通过加强养护管理,巩固建设成果,提高投资效益
有路必养、群专结合原则
近年来已建设的水泥路和重要砂石路,不分行政等级和技术等级,都要进行养护管理
日常养护以季节性养护为主,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组织护路员实施;大、中、小修和病害处理及桥涵维修,以专业性养护为主,由公路管理机构组织专业队伍实施;重要砂石路以群众性秋季公路整修为主
健全体系、确保长效原则
逐步建立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立稳定的投资渠道,建立稳定的养护管理队伍
二、职责分工1
根据交通局的工作职责责任范围,主要负责全市乡村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
依据国家、省及XX市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制定与乡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相关的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和下达年度养护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和指导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监督养护工程的工程质量;统筹安排上级拨付的养护资金
公路管理机构
在交通局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乡村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
集中对乡村公路进行常规性养护和危险桥涵维修工作;组织对乡村公路养护工程进行招投标和发包;负责乡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二款关于“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第1页共4页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的要求,具体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的日常工作
建立乡村公路管护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职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