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建设纲要培训心得体会XX省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建设纲要乡(镇)和街道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基层人民武装部)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是我国国防体制和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实施战争动员的组织基础
为加强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根据《民兵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基层人民武装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原则等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9]24号)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XX省军区关于印发(中共XX省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暨XX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川委发[1999]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原则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要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原则为指导,以质量建设为核心,以适应“战场”、“市场”需要为目的,坚持双重领导,坚持从严治武,努力把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成为“政治合格、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格”的民兵预备役工作一线指挥部
在实际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
基层人民武装部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的双重领导制度,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积极为同级党(工)委当好武装工作的参谋
(二)坚持以民兵预备役工作为主导的原则
基层人民武装部要以民兵预备役工作为主,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民兵预备役工作,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随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的原则
基层人民武装部要积极组织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民兵骨干带头作用,为促进本第1页共5页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